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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创新支持方式释放消费潜力

2015年12月24日 11:29 来源于 财新网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稳增长

  【财新网】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稳增长。据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全方位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政策聚焦产业发展“瓶颈”和“短板”,引导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力求建立产业自主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养老家政健康消费,支持地方采取市场化方式发展商业化、大众化养老服务产业,推动养老与家政、医疗等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充分发挥邮政、供销社等骨干流通企业及大型电商平台的作用,促进扩大农村消费并改善农民生活;加强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地方政府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建设布局合理、流转顺畅、安全高效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全方位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

  这一年,中央财政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政策,出台了多项措施,涵盖研发、消费、充电基础设施等主要环节,形成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制定出台2016-2020年财政补贴方案,给予市场稳定预期

  与现行政策相比,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补贴从原来普惠制、广覆盖逐步过渡到择优扶强、突出先进,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仅仅依靠补贴过日子将越来越难以在市场上生存。二是不干预技术路线。补贴政策由市场和消费者选择适宜的技术和产品,将各类新能源公交车产品纳入统一的补贴标准体系,引入能同时兼顾车辆实用性能水平、节能减排水平等因素指标,使各类新能源客车车型在同一补贴体系中公平竞争。三是引导企业加快降低成本。为引导企业加快降低成本,推动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品,相比2014、2015年5%和10%的补贴退坡标准,2017-2018年、2019-2020年在2016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了20%和40%。

  进一步推动充电设施加快建设,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中央财政在认真评估“十二五”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并在广泛调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电网公司、运营企业等建议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十三五”充电设施支持方案。与“十二五”相比,“十三五”奖励支持政策更加突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更加注重调动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各方积极性。同时,奖励资金兼顾地方政府车辆推广成效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

  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进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去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科技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考核与评价,对通过评估的项目继续拨付了奖励资金,对进展缓慢、指标未达到考核要求的项目,暂缓拨付奖励资金。今年,财政部继续加大了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升整车和动力电池技术水平,加快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尽快补齐“短板”。

  突出结构调整,改革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今年5月14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正式启动油补政策调整工作。重点内容包括:一是中央财政不以减少支出为目的,着眼于进一步理顺机制。二是推动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三是充分考虑税费改革的历史情况,实施分类调整。四是进一步突出地方政府在公交行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五是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场化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赖性强,来自市场自身的驱动力依然不足,现行政策尚未形成驱动汽车企业生产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内生动力,应抓住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上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实施。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刺激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提升。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已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39.72万辆。其中,2009年至2012年生产1.7万辆;2013年生产1.7万辆;2014年生产8.4万辆,同比增长4倍。2015年1-11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27.92万辆,同比增长4倍。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2013年以来,全国已有36个城市(群)出台了190多项配套政策措施,政策涵盖了补贴、技术研发、充电设施、商业模式、交通出行等多个方面,推广数量也逐年递增。同时,不少城市已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明确了充电桩配建比例,部分城市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从充电桩现场勘查、安装调试到维护保养的一站式“保姆”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经济增长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

  关键词·养老服务产业

  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试点省份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要求,2014年,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的通知》,启动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试点。2014年和2015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湖南、内蒙古、吉林、江西、山东、安徽、湖北、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通过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目前,8个试点省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综合地方试点工作看,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市场化机制运作。中央财政安排试点引导资金,与地方政府以及银行、企业等其他社会投资者共同投入,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基金。二是支持方向明确、集中。重点支持居家养老、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培养品牌企业,发展有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养老服务与家政、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产业融合。三是强化政策衔接。要求试点地方政府整合中央试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以及中央基建投资等,并与已有的社保、医保等有关政策有序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基金运作规范。基金委托专业管理团队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制度,但不参与基金的具体运营。

  关键词·农村电商

  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发展农村电商,必须破解物流从县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瓶颈。发展农村电商,不仅要让农村享受工业品下乡的快捷便利,更重要的是,要从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借“互联网+”的东风,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树立一村一品的品牌意识,提升信用,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实现城乡的无缝对接。

  本着这一认识,从2014年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启动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2014-201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256个示范县,并向中西部省份和革命老区倾斜。

  抓住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痛点”,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积极支持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为农产品销售打开更为广阔的空间。

  据相关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示范县已经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81个,配送中心70个,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4213个,开办网店3.9万个,培训电商从业人员20万人次。

  在财政资金引导下,国内大型电商和快递企业纷纷响应。阿里巴巴启动“千县万村计划”,京东开展京东帮计划,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已在全国形成热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也开辟了一条“电商+扶贫”农村致富之路。通过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为农民创造家门口就业机会,有力推动了农村各类产品“走出去”和农民致富。截至2015年8月底,示范县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193亿元,工业品网络销售额589亿元,乡村旅游网络销售额32亿元。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

  支持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

  中央财政着力推动建设以全国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点,以跨区域产销衔接链条为线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从2014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通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建设以全国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为点,以跨区域产销衔接链条为线,交汇形成布局合理、流转顺畅、安全高效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据介绍,开展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主要是为了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宏观调控和民生保障能力。一方面,让农产品卖得更顺畅,更实在;另一方面,让老百姓买得更便利、更实惠。

  2015年,中央财政在2014年相关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一是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天津、河北、安徽3个试点省份开展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级)建设,加强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政府监管机制。二是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江西、重庆等9个试点省份开展跨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和农产品交易、仓储等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同时,积极创新支持方式、发挥市场作用,要求地方采取政府股权投资、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使用财政资金。

  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以来,基本取得了政策预期的效果。一是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拉动了社会投资。二是创新了投融资机制。传统财政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方式是“以奖代补”,现在采取财政资金作为股权投入等方式,有利于引导形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发挥了地方的探索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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