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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收紧现金资产公司借壳上市

2015年12月22日 17:47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港交所12月21日发布的新指引,上市公司的集资活动完成后,一旦该公司被认定现金资产多于50%,则会被港交所停牌,复牌申请将被当作新上市申请处理

  【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杨砚文)近年来,不少中资企业为上市赴港“买壳”,港股创业板更出现诡异的炒“壳”热潮,股价暴升暴跌几倍或几十倍的情况屡次出现。旺盛的“买壳”需求及巨大的股价套利空间,令港股创业板被批沦为“啤壳工厂”(啤壳意为造壳)。

  港交所(0388.HK)昨日(12月21日)下发指引,就上市公司的大规模集资活动给出进一步量化规定,收紧通过向已上市公司注入大量现金资产,以实现借壳上市的投机行为。

  根据香港现行《上市规则》,若上市公司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指年期少于一年的证券),则该公司不被视为适合上市,将被港交所停牌。 这类公司也被视作现金资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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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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