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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持三大自贸区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兑换

2015年12月11日 12:19 来源于 财新网
将在自贸区内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支持各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区内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11日12点整,央行发布金融支持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三份意见均提出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细节指导。

  针对广东自贸区,指导意见表示,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与港澳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同业业务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对接,支持粤港澳在自贸试验区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扩大自贸试验区支付服务领域、征信服务业对港澳地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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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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