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11日12点整,央行发布金融支持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三份意见均提出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细节指导。
针对广东自贸区,指导意见表示,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与港澳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同业业务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对接,支持粤港澳在自贸试验区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扩大自贸试验区支付服务领域、征信服务业对港澳地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