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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条例有望明年出台

2015年11月19日 09:43 来源于 财新网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自贸区立法工作,广深珠三市一致建议采取“1+3”立法形式,省级总法统领大方向,各市细化立法增强针对性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挂牌半年之后,广东自贸区立法工作有了重要进展。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昨日(11月18日)介绍,作为框架性法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下称广东自贸区条例)已完成起草工作,现正广征各方意见,之后有望于2016年正式出台。

  肖志恒昨日带队赴深圳调研广东自贸区立法工作,并与广州、深圳、珠海三市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期间透露前述立法动态。广东多家媒体报道了这一消息。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此番调研重点之一,关乎广东自贸区条例立法形式。广东自贸区涵盖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个片区,是设立一个总法,还是三个片区各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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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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