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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创新举措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2015年11月30日 15:20 来源于 财新网
2015年11月30日来源:厦门财政局办公室

  【财新网】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5年11月30日 来源:厦门财政局办公室

  近年来,厦门财政采取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设立还贷应急资金等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实施小微企业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风险分担。出台《厦门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管理办法》,以5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针对部分经营情况较好但因缺乏抵押物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了由风险资金对选定合作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信用贷款,一旦出现本息损失的,先行给予本金损失部分40%补偿的办法。2015年1-10月办理390笔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金额共计3.97亿元。   

  二是设立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出台《厦门市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还贷应急资金4000万元。为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贷款政策、发展前景良好、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垫资服务。2015年1-10月共办理58笔共2.88亿元的还贷应急资金。   

  三是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及保费补助。出台《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根据企业类型,按年度担保额8‰-1.6%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同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2015年支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   

  四是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担保专营机构。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抵押物少、担保难、融资难的特点,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专门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注资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科技担保分公司,同时每年安排1100万元对科技担保分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担保服务进行补贴,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下一步,厦门财政还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融资扶持措施:   

  一是完善小微企业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今年已将财政代偿比例从40%提高到50%,下一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优化损失补偿方式的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重点支持经营稳定、吸纳就业、技术先进、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   

  二是简化应急资金办理程序。进一步加大还贷应急资金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研究进一步简化应急还贷资金办理程序的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实施担保贷款风险分担。对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采用除房产等不动产抵押外的反担保措施的,对其担保贷款损失由财政及担保公司按一定比例予以分担。   

  四是探索运用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丰富产业引导基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研究设立创新创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向创新创业领域集聚。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规范管理、鼓励创新”的原则,由产业引导基金对接社会资本,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主要投向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重点关注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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