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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被要求标准化披露

2015年11月27日 20:08 来源于 财新网
募集产品时要披露基金管理人及团队近三年诚信情况说明,不得预测投资业绩,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产品触及止损线、触发巨额赎回、发生清盘或清算,以及高管涉嫌违法或接受监管部门调查要及时披露
2015年11月6日,上海理财博览会,私募基金展区。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岳跃)监管层加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继11月24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就私募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后,周五(11月27日)又开始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涉及私募基金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等情况。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表示,“标准化信息披露并不是为难私募行业,而是在全世界已经技术进步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行业必须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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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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