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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基金下折“惨案”引发诉讼

2015年11月27日 11:19 来源于 财新网
投资者有买者自负的义务,但是分级基金的交易机制和定价方法过于复杂,大量的散户并非适格投资者;传统的基金投资者教育,也不适合场内交易的新形势
山东青岛,写有“基金”字样的公交车。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张榆)分级基金下折潮后续波澜再起。财新记者获悉,已有7月下折潮中损失惨重的分级基金投资者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相关基金公司及证券公司营业部。

  根据财新记者拿到一份法律文件显示,原告方许某于今年10月份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路。根据原告律师介绍,诉讼起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基金公司及营业部未尽到告知风险义务;二是在下折基准日当天还能进行交易并且无明显提示,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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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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