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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改试点扩大到18个地区

2015年10月23日 09:48 来源于 财新网
商业车险改革已在黑龙江、广西、陕西、山东、重庆、青岛等6个地区展开试点,试点地区近8成消费者保费下降,不到3成保费上升
杭州,某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窗口。 龙巍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丁锋)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10月22日,保监会表示,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从现有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

  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将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此前,商业车险改革自6月1日起已在黑龙江、广西、陕西、山东、重庆、青岛等6个地区展开试点。

  此次车险费率改革,意在给于市场主体更多的定价自主权,即保险公司在定价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定价模型,对不同的车和车主给定不同的费用。费改前,新车购置价相同,则保费相同。费改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相同,但因为风险的差异,保费就可能不一样,汽车的零整比(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保险公司的费率表、车主的行车习惯等都将成为影响保费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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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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