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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保护,我们一直在努力

2015年10月19日 11:27 来源于 财新网
2014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年,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突破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

  【财新网】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消息

  2014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年,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突破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在紧密围绕蓝筹股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国际化四大市场发展战略的同时,我们始终将投资者保护、教育、服务放在突出位置,配合沪港通、股票期权等创新业务的推出,提供实实在在、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上交所举办了系列活动,并邀请法律专家围绕“弘扬资本市场法治精神,持续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题畅谈各自思考,积极建言,以期推动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此,我们向投资者一并汇报。

   

  “我是股东”再启程,投资者保护又续力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上交所举办了“3.15中小投资者座谈会”暨“我是股东”2015年度活动启动仪式,来自40多家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的获奖代表、上市公司代表光明乳业、个人投资者代表以及新华社等10余家财经媒体参加了会议。

  “我是股东”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真正倾听投资者心声、反映投资者意愿,畅通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交流沟通,不断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这不仅是上市公司履行对投资者的责任,也是上交所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历史使命,更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该项活动已持续举办两年,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普遍好评,也得到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媒体的一致认可。2015年,“我是股东”再启程。第一季网络海选于3月16日拉开帷幕。

  上交所副总经理刘世安在会上表示,“我是股东”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各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上交所将在前两年基础上继续延续活动火力,在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将“我是股东”品牌化、持续化,这也是上交所践行投资者保护的有力举措。

  今年,“投资者投票选公司,上交所主办走公司”与“上市公司自荐”、“证券公司推荐”这几个模式都将继续存在。与此同时,上交所正尝试将“我是股东”活动与公司上市仪式相结合,带领投资者走进更多的新上市公司。

  此外,沪港通在既有制度框架下,实现了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从而使上交所市场逐步成为国际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以此为契机,“我是股东”活动的外延将进一步延伸,在投资者直观了解沪港通相关公司的同时,也有助于构建起内地投资者与境外市场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会上,上交所还对去年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营业部以及个人投资者进行了表彰和颁奖。与会代表就如何做好“我是股东”活动以及相关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工作做了广泛交流,表示将继续加大投入,切实改善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各方面的软硬件配置,加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希望上交所能继续为业内提供经验展示与彼此交流的机会,持续建立健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沟通机制。

  获奖证券公司名单如下:

 
“我是股东”优秀组织奖
 

序号

获奖单位(按文字拼音首字母排序)

1

大同证券

2

东北证券

3

东方证券

4

广州证券

5

海通证券

6

华泰证券

7

华西证券

8

华鑫证券

9

齐鲁证券

10

厦门证券

11

山西证券

12

上海证券

13

申银万国

14

西部证券

15

信达证券

16

银河证券

17

中信建投

18

中信证券

19

中邮证券

20

中原证券


  


“我是股东”优秀组织奖提名奖

序号

获奖单位(按文字拼音首字母排序)

1

渤海证券

2

川财证券

3

东莞证券

4

东吴证券

5

广发证券

6

国都证券

7

国泰君安

8

华安证券

9

华融证券

10

开源证券

11

联讯证券

12

湘财证券

13

兴业证券

14

长城证券

15

长江证券

16

招商证券

17

浙商证券

18

中国中投

19

中天证券

20

中信(浙江)


    

  汇聚共识,合力推进证券市场改革创新背景下的投资者权益保护

  为深入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推动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与权益保护工作,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北京举办了“3.15投资者教育与权益保护研讨会”。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结算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以及来自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家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负责人近50人参加此次研讨会。

  会上,监管机构、市场经营主体、法律专家围绕“弘扬资本市场法治精神,持续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题,结合证券市场改革创新,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在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等方面取得共识。

  上交所副总经理刘世安表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完善,离不开投资者的全程全面参与。在行业发展与创新过程中,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有必要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把投保与投教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实现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市场发展相匹配。目前,证券市场法制环境日趋完善,但投资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还存在一定困难,相信随着《证券法》修订等工作开展,这些问题会相继得到解决。当前,证券行业改革创新持续深入,监管转型平稳推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场各方主体要牢记通过投资者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助力证券市场向纵深发展,实现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大局。上交所将充分发挥自律监管职能,贯彻落实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从交易所功能和定位出发,与各方主体合力推进,共同做好投资者教育与权益保护工作。

  会上,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刘磊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分别就证券投资者投诉处理与创新投资者纠纷解决机制等专题进行讲解。刘磊处长指出,随着市场发展,金融产品日益复杂化,经营机构与投资者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容易引发纠纷。去年,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以及协会等单位,从事了大量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还为沪港通投资者提供了跨境投诉处理服务。2015年,将继续贯彻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投资者实际问题为重点,着力在纠纷解决上取得突破,强化投资者教育服务的作用,健全监督评价机制,在推进监管转型过程中做实投资者保护工作。

  郭雳教授在讲解中提到,以个人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特征决定了目前及未来相当一段时间,证券投资活动引发的纠纷数量较大,社会影响突出。纠纷久拖对投资者权益以及证券公司经营都将带来不利影响。目前,传统司法诉讼渠道的供给与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需求间不相匹配。为高效及时便捷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有必要探索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加快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会上,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分别结合市场及公司创新业务发展,就在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机制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工作特色等方面进行了介绍,提出“以客户为中心”,将“业务培育”与“权益维护”相结合作为证券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工作重心。广发证券主张应加强证券投资风险揭示,提示投资者关注风险,同时,妥善处理与投资者间的纠纷,提升服务投资者的水平。招商证券结合沪港通及股票期权业务推出的工作经验,认为应强化证券从业人员展业培训,营造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氛围,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投教及投保工作。湘财证券提出,应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信息透明度,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作为投教与投保工作主力军的作用,为市场创新培育更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研讨会是上交所围绕证券市场发展创新以及监管体制改革,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并听取市场声音的基础上,为推动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与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的一次创新,旨在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市场力量,共同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新闻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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