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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调整并购重组政策

2015年04月25日 09:06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发布新规调整并购重组政策,放宽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目的是为了促进产业并购,扩大直接融资的力度,但也需严防市场上以“市值管理”为目的的各种操纵股价行为,以及爆炒“壳资源”的行为。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4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促进企业重组的作用,加大并购重组融资力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3条、44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进行了修订。

  《适用意见》扩大了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原《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本次修订将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从25%扩大至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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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菁 | 版面编辑:孙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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