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1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式颁布《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以及配套的两个规则,一是信息披露指引,一是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管理规定》延续了此前征求意见稿里的管理人范围从券商扩大至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界定,取消事前行政审批,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创新之处在于将租赁债券纳入基础资产范围,明确基础资产解除相关担保负担和其他权限限制的时点,以及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纳入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