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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沪港通跨境执法安排

2014年11月18日 19:25 来源于 财新网
对沪港通投资者的保护按照交易发生地原则,投资于谁的市场由谁保护,投资者还可依涉外民事诉讼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沪港通开通已两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连续举行微讲堂就相关细节为投资者答疑解惑。针对沪港通跨境执法如何安排的细节问题,11月18日,证监会和上交所在举行的微讲堂上做出回应,回应具体包括跨境执法的线索发现及通报、调查信息、协助调查、联合调查、法律文书送达和执行等六个方面。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内地与香港关于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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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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