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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风险余波:证监会拟处罚三家基金公司

2014年08月29日 10:23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子公司出现的风险事件不应独立看待。其渊源,是银行表内信贷受限和房地产的资金饥渴;其条件,是基金子公司开展类信托的通道业务,却不具备信托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 蒋飞)财新记者获悉,华宸未来金元惠理万家三家公募基金公司因其各自子公司存在合规性问题,分别被证监会处以暂停新业务三个月的处罚。暂停业务的范围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8月28日,已有相关基金子公司的新产品在销售中被紧急叫停。

  据了解,证监会亦拟对相关个人作出处罚,目前已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个人在正式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

  8月4日至8日,证监会组织相关证监局、基金业协会联合对部分基金子公司进行以防范利益输送为重点的专项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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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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