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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松绑小微企业到期续贷(更新)

2014年07月24日 15:46 来源于 财新网
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要防止小微企业利用续贷隐瞒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或者短贷长用、改变贷款用途,也要防止银行通过续贷人为操作贷款风险分类,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水平

  【财新网】(记者 霍侃)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银监会提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办理续贷。

  7月24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政策作出如上调整。

  根据通知,续贷面向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续贷需由小微企业主动申请,银行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这意味着,小微企业可以在贷款到期前,提前申请续贷,不需要借一笔钱先还旧贷,减轻了“倒贷”带来的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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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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