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娜)发改委周四(7月25日)发文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出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下称《意见》)表示,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财政配套措施,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稳步扩大试点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