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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解读新股首日上市机制调整

2014年07月08日 10:24 来源于 财新网
范围控制代替了临时停牌熔断机制,另外改集合定价为集合竞价,让交易价格更加连贯

  【财新网】(记者 郑斐)近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做了部分调整。深交所官方微博通过“投资者服务栏目”对这项新规进行了解读。

  本次对新股上市首日机制主要做了三方面的调整,一是全日设立不高于发行价144%且不低于发行价64%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限制,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二是取消盘中成交价首次达到或超过开盘价上下20%的盘中临时停牌阈值,并将10%停牌阈值的临时停牌时间,由1小时改为30分钟。三是盘中临时停牌结束复牌时以及收盘阶段,调整集合定价为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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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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