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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定价重回行政管制

2014年06月06日 18:54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IPO
投行人士接到指令:不能超募,定价不能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不许老股发售,否则不能封卷

  【财新网】(记者 蒋飞 特派香港记者 郑斐)6月IPO窗口临近,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的窗口指导同样有回归的迹象。多位投行以及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已经通过发审会的企业被要求不得超募,且发行价格水平不得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老股发售也原则上不再允许。

  上述三条措施都将直接抑制新股的发行价格,导致IPO重回行政管制。此外,一些发行规模较大的企业也被要求削减发行规模。加上此前证监会对今年新股数量的总体限制,一系列的措施加总起来的效果将是显著降低年内IPO的集资规模。但从长远来看,行政方式代替市场自我调节可能带来更多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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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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