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5月23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为非保险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不得认购非保险子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得向非保险子公司提供资金借贷。
一位保险业分析师指出,《办法》是保监会出台的第一个针对非保险子公司的管理办法,从各项管理办法看来,监管较为严格。
《办法》所针对的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是指保险公司(包括保险集团)对其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不属于保险类企业的境内、外公司,不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