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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民营银行市场准入应一视同仁

2014年03月04日 11:54 来源于 财新网
银行风险与投资者性质、产权属性并无必然联系;应统筹基层监管力量,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创造条件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表示,允许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市场准入标准要一视同仁。他建议,相关试点工作应尽快启动,给社会各界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潘功胜认为,银行业虽具有一定外部性,但本质上是竞争性产业,需引入多元化竞争主体,并公平对待每一类合格投资主体。民营银行问题社会各界已呼吁多年,从多年来的社会舆论看,这一问题一定程度上已演变为政府对待公平竞争的态度问题。如能尽快落实,对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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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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