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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庆民:民营银行设立需订“活遗嘱”

2013年11月25日 19:53 来源于 财新网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指出,民营银行设立要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等原则推进试点
资料图: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 子琛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11月25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要引导民间资本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等原则推进试点。

  阎庆民是在金麒麟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银监会一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他指出,要引导民间资本助推银行业改造。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放宽民间资本在处置城商行风险和高风险信用社中的持股比例;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资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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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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