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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2013年12月05日 16:54 来源于 财新网
央行表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5日,央行表示,从目前的形势看,由于比特币的总量较小,交易市场规模有限,各金融机构也没有直接参与比特币的交易和投资活动,因此,比特币的相关风险尚达不到冲击中国金融体系的程度。

  随着监管层的表态发声,中国比特币交易市场出现明显跳水,截至财新记者发稿,比特币兑人民币一度下探至4600元。

    12月3日,央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防范比特币风险,并明确表示,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刘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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