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职责,是加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促进金融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加强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强化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加强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9月5日,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第二届金融街论坛上发表讲话时就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职责做出如上表述。
今年8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批复中指出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