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吴红毓然)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案建议,允许银行在提供贷款融资的同时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认股期权,并允许银行向PE进行直接投资或发放贷款。
上述建议出现在“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提案中,以解决此类企业的融资困境。马蔚华指出,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无缘银行信贷。在深圳,95%的高新技术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瓶颈。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与《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均对银行投资PE等业务存在限制。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不能直接持有非企业的股权;《贷款通则》第20条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