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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行长提案建议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

2013年03月02日 17:35 来源于 财新网
马蔚华提案中建议,特别是要修订《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允许银行在审批基础上从事信托业务,或投资参股、控股信托、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计划在“两会”中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

  马蔚华提案中建议,特别是要修订《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将现条款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从事财富管理信托业务,或者是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同意,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参股或控股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可规定商业银行不得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非金融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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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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