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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税将差别化征收

2012年11月10日 22:18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资本市场热点问题:RQFII额度有望增加2000亿元;科技成果入股政策已确定;员工持股总股数在A股总股本中占比超3%;券商改革创新举措将陆续推出;证金公司将发短期融资券

  据新华社11月10日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0日举行通气会,就股息红利税征收、科技成果入股、提高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股息红利税将差别化征收

  近期,股市低迷,市场一直在呼吁实行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回应说,为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和引导长期投资,有关部门已原则同意近期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该发言人说,这次税收政策调整,主要是针对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持股期限长短,实行不同幅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越长减计应纳税所得额越多,税负越低。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将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高派红公司将受到市场的更多关注。有关部门正积极推进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新政策很快就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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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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