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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洗钱指控获和解

2012年09月24日 14:48 来源于 财新网
渣打集团须于9月30日前向纽约州金融局支付3.4亿美元民事款项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小晓)渣打集团(02888.HK)23日傍晚发公告表示,集团已和纽约州金融局最终确定和解条款,集团须于9月30日前向纽约州金融局支付3.4亿美元民事款项。

  8月初,渣打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渣打银行被纽约州金融局起诉,认为该行违反美国反洗黑钱的法律。纽约州金融局指控渣打银行曾于近十年间与伊朗机构进行了超过2500亿美元的交易。

  纽约州金融局经过调查认定,渣打银行至少于2001年至2007年期间向伊朗国有及私营银行、企业及个人提供美元结算服务。在为伊朗客户处理交易时,渣打银行透过在其内部称为“修复”的做法删除有关电汇付款讯息,以及删除或省略有关伊朗的资料。上述材料涉及约59000宗交易,总值约25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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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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