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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资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2012年08月22日 21:43 来源于 财新网
取消双10%和3%关联交易投资限制,扩大资产管理投资范围和资产运用方式

  【财新网】(记者 郑斐)8月21日晚,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关于集合资管、定向资管的分类实施细则。

  证监会方面表示,此次券商资管业务征求意见主要在保持原有框架不变的基础上,放宽业务限制、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征求意见新增5条,删除10条,主要修订9条。

  征求意见显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集合计划)的行政审批被取消,改为备案管理。但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证监会相关部门表示,这一规定主要是增强包容性,适应改革前审批和改革后报备的监管需要,同时将出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指引》,作为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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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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