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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与基金成险资新增委托投资机构

2012年07月24日 09:28 来源于 财新网
受托门槛为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或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余额不低于100亿元
2005年10月20日,南京一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里购买养老保险、人寿保险和寿险的投资者、消费者。 CFP

  【财新网】(记者 马媛)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委托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证券公司或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受托门槛为,最近一年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余额(含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不低于1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余额不低于50亿元;保险公司选择基金公司开展委托投资则要满足,最近一年管理非货币类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不低于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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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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