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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设财务门槛、不实行保荐制

2012年06月15日 21:58 来源于 财新网
《监管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核准及上市公司监管等有关规定相比,在核准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

  【财新网】(见习记者 刘冉)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监管办法》)的意见。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15日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介绍,《监管办法》依据《证券法》,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和定向发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核准及上市公司监管等有关规定相比,在核准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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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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