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症候】民间借贷风险爆发 银行恐难独善其身

2011年09月16日 17:51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订阅《新世纪》《中国改革》|注册财新网
   民间借贷风险一旦爆发,局部银行体系也难免遭到波及,需要关注两者间的防火墙是否有效

  【财新网】(记者 郑斐)近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提示人人贷具有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监分局和各家银行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工作。人人贷实际亦是民间金融形式的最新创新。而这是监管机构对人人贷的首次表态。

  结合近期高层动态,可以发现中央政府和各家监管机构已经高度关注民间金融信贷的现状。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8月底在甘肃考察时指出,“密切关注民间借贷状况,规范客户理财产品。当前要严打非法金融活动,重点是社会非法集资和市场金融传销,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这段表态,或可被视为政府对待民间金融的总体指导意见。

  今年宏观政策收紧之后,银行贷款渠道供水量已经严格控制。虽然对小企业的贷款余额较以往年份有所增长,但正规金融渠道的资金资源实际上仍为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所垄断。而普通百姓不甘于跑不赢通胀的银行存款利率,民间信贷供求两旺,利率一路上扬的同时,资金链条逐渐加长,信用风险步步升级,操作风险更是随处可见。

  民间借贷在中国东南沿海由来已久,从最早的裙带借贷到后来的各种标会,再到后来主流的类银行民间金融中介机构的风行。期间鱼龙混杂,面目不清。

  银行作为社会资金的最大控制者,通过直接或间接、机构行为或个人行为的方式参与民间金融,可能已经与民间借贷机构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排除一些地下钱庄开始借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或资源,逐步把规模做大。

  随着房价一路高歌,越来越多投机者通过抵押房产贷出资金,存放在各种形式的地下钱庄内放贷套利。与此同时,有能力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也通过直接存入或炒房抵押贷款的方式间接流入民间借贷体系,其规模之大,目前仍未有官方统计数据说明。

  今年银根紧缩以来,已有迹象表明有银行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民间金融,他们通过让自己的亲友开办民间借贷机构(即地下钱庄)或与民间借贷机构合作的方式,为民间借贷提供类“信用评级”、账户管理等。

  一些企业在还了之前的贷款后,在新贷款到来前有一定的手续时间,银根紧缩后,新贷款不一定能达到之前的授信规模,银行信贷员通过提供企业即将还款的信用资料,使得民间借贷机构能够“保险”的补足企业的资金缺口,获得高额利息收入。

  民间借贷从客观上解决了中小金融机构缺位的金融体系结构性问题,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流动资金。但民间借贷始终未有法律依据,央行酝酿的“放债人条例”迟迟未见推出,现实中民间借贷机构运作不规范,机构有动力对投资者隐瞒贷款方真实的信用情况和还款情况,无疑加大了资金链条的风险。由于始终不能见光,一旦被抓住取缔,地下钱庄的控制人会采用一切方法将存款划为己有,逃之夭夭,届时个人投资者全军覆没,而局部的银行系统恐也难以免于冲击。

  在对待民间金融问题上,一是坚定投资者风险自负的原则,二是要在银行和民间金融之间建立可靠的防火强,三是要尽快为民间金融的有序发展提供务实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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