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症候】银监会收缰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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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贷款平台的勃兴,可能反映了银行系统四处漏水的现实,这正是监管当局最担心的

  对在现行法规体系的真空中游走的P2P贷款平台,银监会以风险提示的形式,悄悄收紧了第一道缰绳。

  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银监会称之为“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的P2P贷款平台,被提示具有大量潜在风险。银监会要求银监分局和各家银行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工作。

  这份文件虽是下发给银监和银行系统的,却已在P2P业内迅速并广为流传,并造成了不小的震动——这是监管当局对这种业务模式的首次表态。

  “这份风险提示是针对银行系统的,不是对P2P行业的监管,直接影响并不大。大不了将来全部转入线下。但以后在业务宣传上可能会受制约,形象也显得负面。”一位从业人士直言。

  “银监会的风险提示也是看到苗头,提示是职责所在。既然提到,我们就尽量不要出现其中的问题。”红岭创投(www.my089.com)副总王忠平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

P2P勃兴

  被国内贷款平台公司借用的“P2P”概念,原指互联网的一种传输协议,数据的下载方和提供方均是个人,以区别于与服务器为中心的下载方式。随着下载人数增多,提供下载点就不断增多,下载速度越快。

  P2P贷款模式首创于英国,核心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便利和成本优势,实现金融脱媒。愿意将闲置资金出借的个人以及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将信息发布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上,自行配对。如撇去P2P贷款平台小额及分散两种创新技术安排简单来看,这便是网络版的民间借贷,只是其所面向的公众范围更大,更不确定。(参见本刊2011年第33期“贷款脱媒试验”及“Zopa:‘摈弃银行,每个人都可以有更好的交易’”)

  在中国小额贷款通道不畅的环境下,罪责严重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顶帽子,“标会”等草根金融形式一直隐匿地下,却从未消失,并随着银行信贷的收紧更加如火如荼。由于法律并不禁止个人之间的借贷,P2P这一形式帮助规避了中国金融业的牌照管制,迅速焕发了意外生机。除拍拍贷(www.ppdai.com)等少数有意秉承原始模式的公司外,许多平台逐渐转向以理财销售为核心的经营模式,迅速线下化、大众化。一时间,数十家贷款平台择其概念之一二为我所用,自名P2P,风起云涌,变种繁多,良莠不齐。

  与此同时,由于投资咨询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不需要特许牌照,只需向工商部门注册即可开张,蕴含金融风险的P2P平台处于银监、人行都不管,工商实际无力监管的真空状态中。

  一位业内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自己公司只有数名员工,每月只做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投资人靠关系介绍,借出去的项目都是小额。他认为,自己的公司也应算作P2P贷款业务,因为也是“个人对个人”,且坏账率很低。

   “现在做这个业务的妙处,是谁都不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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