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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拟发行次级债

2009年03月20日 20:36 来源于 caijing
计划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次级债,期限为十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328,下称人保财险)定于2009年5月8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就发行次级债问题进行表决。
  人保财险公告披露,。待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在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所有相关因素后,决定该次级债的条款、发行日期、发行规模和利率。
  此次次级债的发行还需要得到中国保监会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人保财险2008年中报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人保财险亏损2.92亿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0%,已经接近监管机构规定的100%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
  人保财险近日公告,决定不参与其联营公司人保寿险近期的增资计划。人保寿险增资后,人保财险在其中所持的份额将会从原来的28%被稀释至14%。
  另外,人保财险还于3月13日与母公司人保集团签订协议,以1.71亿人民币的作价出让其在人保资产管理公司20%的股权。
  人保财险董事会表示:“已经审慎考虑不同方案以满足上述资金需要,经考虑目前低利率市场环境,认为发行次级债为目前最合适的方案。”
  2008年4月,人保财险的母公司人保集团发行了总额度70亿元人民币的十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由于认购踊跃,人保集团追加了发行额度,最终发行规模达到78.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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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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