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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出版的“金融市场”栏目部分内容(9月17日AM)

2006年09月17日 00:03 来源于 caijing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等八则动态



要闻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并将在五个方面对现有询价程序作出重大调整。
  一是简化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定价流程。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中小企业的发行将缩短四个工作日。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
  二是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将同时进行。这一制度安排与香港市场的公开发行流程相同,发行过程较目前程序可缩短两个工作日,对于A股、H股同发的公司实现同时确定价格、同时上市非常重要。
  三是进一步理清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关系。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中止发行。
  四是放宽承销团参与询价的限制。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主承销商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证券投资产品可以参与网上发行,但不得参与询价和网下配售。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五是明确了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相关比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当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当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证券

中信证券全资收购中信基金

  9月4日,中信证券决定增持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预计收购总价不超过1.5亿元。股权受让后,中信证券将100%控股中信基金,为中信基金与华夏基金合并扫除了现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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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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