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沪深交所向外资开放债券回购 遵循现有回购规则

文|财新 全月
2025年12月21日 10:25
3个月前对外资开放债券回购的银行间市场启动了标的债券过户规则,交易所债市目前未采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12月19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下称《公告》),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下称《公告》),境外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参见财新网2025年9月26日《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华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标的债券可过户使用》)。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