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受贿2351万余元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用生一审获刑12年

文|财新 夏怡宁
2024年10月22日 11:39
王用生2010年至2019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news 原图 2024年10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图:吉林中院

  【财新网】已被带走调查一年有余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一审迎来宣判,被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4年10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用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用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肖子何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