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公司债承销规则修订 规范收费、限制结构化发行

文|财新 王娟娟
2022年04月30日 09:46
新规要求承销商不得将承销费用与发行价格或利率挂钩,明确中介的核查责任类型,限制低价恶性竞争、关联交易交易与结构化发行
news 原图 中国证券业协会4月28日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并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图: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财新网】为落实公司债券注册制有关要求,细化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4月28日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下称《承销规范》),并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修订后的《承销规范》共七章四十三条,较原规则新增三条,修订二十八条,删除两条。针对公司债承销中存在的承销费对赌、低价竞争、结构化发行等现象进行了限制约束。

  中证协表示,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适应性修订,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促进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厘清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促进提高业务执业质量;三是体现自律管理的预防性、示范性作用,增强承销机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李东昊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