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11月12日下午,A股首例集体诉讼——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宣判,投服中心代表的五万多投资者胜诉。此案不仅创下了同类案件上市公司赔偿总额新高,涉案的独立董事也将身负上亿连带赔偿。
在过往监管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处罚中,独立董事极少被民事索赔,多数都是被纪律处分或行政罚款、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董,威慑力有限。
根据公开的案件判决书,此次康美案被告一共21名。其中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将承担24.59亿元的全额赔偿责任;而康美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时任康美药业副总经理、董秘的邱锡伟、财务总监庄义清等6人因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也被判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责任人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