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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集体诉讼一审落槌 投资者24.59亿元损失如何赔偿?

2021年11月12日 19:57
T中
投资者的获赔金额将作为康美药业重整的普通债权受偿,低于50万元的将全额拿回损失,少部分受损较大的投资者因债权打折无法全额获赔,后续可再向马兴田等其他被告要求赔偿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经过半年多的审理,A股首例适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康美药业( 600518.SH ,现*ST康美)案一审判决出炉,由投服中心代表的投资者原告方胜诉。

  据广州中院及投服中心公告,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顾华骏、黄梅香等55326名原告诉康美药业、马兴田许冬瑾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正中珠江”)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康美药业等被告被判赔偿52037名投资者损失总额约24.59亿元。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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