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六部委发文统一信用债规则 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

发布于 2021年08月19日 11:07
更新于 2021年08月19日 19:28
T中
《意见》强调“分类趋同”的原则,要求按照《证券法》对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发行管理;明确提出严禁结构化发行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新《证券法》发布之后,对于存量规模已100万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否被《证券法》覆盖仍有争议。近日,央行等六部委发文,明确对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以分类趋同的原则,以《证券法》为上位法,逐步统一各项制度,并强调严禁结构化发行。

  2021年8月18日,央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拓展高水平开放十个方面,对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