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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受贿罪 前支付监管资深人士杨彪获刑12年

2021年07月31日 09:31
T中
收受贿赂共计260余万元;杨彪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35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被调查22个月后,前支付监管资深人士杨彪因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12年。

  近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官网公布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原副主任杨彪受贿案的刑事裁定书。法院判决杨彪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中,杨彪收受贿赂共计260余万元,数额巨大,且部分属索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杨彪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350万元。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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