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6月30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基金交易经手费下调的通知。自2021年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0045%双边收取,下调至0.004%双边收取。深交所基金相关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边收取,下调至0.004%双边收取。
经手费是指证券公司交易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沪深交易所交纳的交易费用。在场内基金方面,其交易特点类似股票,交易成本就包括了支付给证券公司的佣金,这其中也包含了证券公司交给交易所收取的交易经手费。沪深交易所纷纷下调经手费,被视为降低市场参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措施。
上交所在发布的《关于下调基金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还表示,基金大宗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的50%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