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一个月前才刊登了“提前赎回公告”的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国投”),最新决定是不赎回一笔总规模15亿元的永续债了。这引发投资者的强烈不满,认为青海国投此前的赎回公告已经生效不可撤回;而青海国投认为,这是自己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的财务安排。
10月29日,青海国投发布公告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的省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决定不行使永续债“15青国投MTN002”的赎回权,并将按照说明书规定,在下一个利息重置期限内,重置票息。
然而仅仅在一个月前的9月29日,青海国投曾发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表明将在11月5日以除本型赎回的方式全额赎回这笔债券,并公告了赎回安排。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就意味着这笔永续债到期该全额偿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