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检方接力抗诉 马乐案改判囚三年罚1900万

2015年12月11日 14:29
T中
最高法院再审认为,原审对马乐“老鼠仓”案定罪准确,但对法律条文理解有误,“判三缓五”量刑不当。此案将为日后类似案件提供判例范本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延宕多时也终落下帷幕。12月11日,最高法院在深圳市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作出再审宣判:依法对马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913万元;违法所得1912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番三年实刑,明显重于原审“判三缓五”的量刑。原因在于,最高法院认为此案远超“情节特别严重”,而非“情节严重”。

  现年33岁的马乐,2013年案发之时供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时基金),担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二审判决书显示,马乐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于2011年3月9日-2013年5月30日的两年间。2013年7月17日,马乐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同日遭刑拘,次月21日被逮捕。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卢玲艳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