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市的额度限制,并将其投资范围从现券扩展至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允许其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和结算。
财新记者同时获悉,人民银行也正在研究银行间债市登记托管机构与境外托管机构的联通路径,以方便境外投资者的开户登记结算。但此举尚无明确的时间表。
目前,境外机构参与债市主要有三类通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三类境外机构(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