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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发布公告否认收到交易所调查通知

2012年05月23日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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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称,未收到证监会或联交所调查通知;康丽医药、新亚药业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新先锋药业收购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财新网】(记者 郑斐)5月23日晚间,上海医药(601607.SH/02607.HK)发布“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称公司并未收到证监会或香港联交所就本公司财务或其他事宜展开任何调查的通知,并对媒体报道内容进行澄清。

  公告称,上海医药已经完成对康丽制药70%股权的收购,并已就该收购完成工商登记,康丽制药拥有其相关无形资产的完整知识产权。同时表示,2012年初公司已对康丽医药获得实际控制权,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符合会计准则。

责任编辑:付涛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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