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DR基准利率贷款在多地试行 银行是如何定价的?

文|财新 范浅蝉
2026年08月03日 18:03
将DR引入贷款利率定价,意味着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更灵敏地跟随市场资金的松紧情况而变化
资料图:市民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7月20日以来,国有大行、股份行及城商行陆续在海南、湖北、广东、上海、北京等地投放以存款类金融机构间债券回购利率为利率基准的贷款。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7月20日以来,国有大行、股份行及城商行陆续在海南、湖北、广东、上海、北京等地投放以存款类金融机构间债券回购利率(Depository Institutions Repo Rate,简称DR)为利率基准的贷款,标志着贷款定价“锚点”的多元化创新迈出关键一步。

  据财新初步梳理,目前已经投放DR基准利率贷款的大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行有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两家;上海银行是唯一公告落地DR定价贷款的城商行。

  7月底,农业银行广东分行辖内东莞、珠海、肇庆、广州、佛山分行,先后落地以DR定价贷款,投向科技型企业、制造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图片编辑:刘青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