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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途预付卡监管新规拟定中 如何保护持卡人权益?

文|财新 张宇哲
2026年07月29日 18:54
延续了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全链路闭环风控的强监管导向;预付卡发行机构需承担更多风险管理责任,特约商户签约和管理不允许外包
由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中欣金卡,原本可以在稻香村、全聚德、翠微百货、京客隆等多个商家使用,但自2025年3月底开始,这些商家不能再用中欣金卡,持卡人想退回卡中余额也迟迟没有下文。

  【财新网】由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欣银宝通”)发行的中欣金卡,原本可以在稻香村、全聚德、翠微百货、京客隆等多个商家使用,但自2025年3月底开始,这些商家不能再用中欣金卡,持卡人想退回卡中余额也迟迟没有下文。未来,像中欣银宝通这样持有多用途预付卡牌照的支付机构,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拟替代2012年9月发布、已施行近14年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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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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