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6月23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报告中的重大风险审计情况中的金融风险部分披露了中国银行利用金融优惠政策不当牟利的问题。
报告指出,2023年4月至2025年8月间,中国银行安排2家下属金融机构作为业务通道,以大量本行员工出资1元至100元“凑人头”的方式,将11只私募基金包装成公募基金产品,利用公募基金免征所得税的政策优惠累计逃避缴纳税款23.67亿元。
中国公募基金诞生之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发出通知,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两部门此后又发通知,对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延期三年。2002年,两部门进一步明确,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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