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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交所原董事长任春生因受贿罪被判12年 罚款150万元

文|财新 吴雨俭
2026年04月30日 12:25
此前披露,任春生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资料图:任春生。

  【财新网】2026年4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春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任春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追缴在案的任春生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5年3月,任春生被“双开”。经查,任春生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和宴请,将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人员录用工作中谋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参见财新网《保交所原董事长任春生被双开 涉嫌受贿移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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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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