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在推进中小银行减量提质、化险改革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拟大幅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准入门槛、提高注册资本金要求,并将衍生品交易等较复杂业务的审查决定权由派出机构上收至金融监管总局。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相较此前的明显变化包括:一是规定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额的51%,较此前规定的15%大幅提高了36个百分点;二是将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大幅提升至3000万元,而此前的规定是“在县区设立的最低限额为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同时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最低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大幅提高至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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